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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蘇案教師工作坊【台中場】

警告訊息

登記截止日:2026-08-18 18:00
 本活動目前未開放報名(尚未開始或已截止)。
你是對司法案例運用於教學感興趣的老師嗎?
你想蒐集法律議題的教學素材嗎?
歡迎報名參加民間司改會2026暑期舉辦的~
「蘇建和案・教師工作坊・教材焦點討論」
2026-08-20 14:00   至   17:00 加入 Google 行事曆
2026-06-25 11:00   至   2026-08-18 18:00
401 臺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你是對司法案例運用於教學感興趣的老師嗎?

你想蒐集法律議題的教學素材嗎?

歡迎報名參加民間司改會2026暑期舉辦的~

「蘇建和案・教師工作坊・教材焦點討論」

  1. 參加對象:對法律領域的爭議議題教學(teaching controversial issues)感興趣、有意願把相關案例教材融入教學的學校教師
     
  2. 時間地點: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至17:00,地點: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40143 台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3. 報名方式:請線上報名參加 
     
  4. 內容:


重中之重:律師及法務從案例介紹司法訴訟實務與司改議題

加深加廣:依學校計畫之不同,介紹討論教學材料如何運用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歷時1991年到2012年,歷經檢察總長陳涵前後共提起三次非常上訴、再審、更審、再更一審、再更二審、再更三審,三人承受長達21年的磨難,終於2012年8月31日更三審刑事判決認定蘇建和等三人沒有參與犯罪,無罪定讞。

此案發生在刑事訴訟法落後的1990年代,三人用他們珍貴的青春換來我國刑事司法程序的重大改革。

民事的部分,民事法庭一審、二審皆判決蘇建和等三人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然而,2025年8月21日時最高法院民事庭第二次發回了三人及其家屬被請求的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我們認為此件司法案件具有重大教育意義的正義思辨議題。民事訴訟證據法對於違法證據的排除、舉證責任的安排、科學證據作成的標準與檢驗方式,值得嚴肅反省。再者,我國酷刑防範與究責的機制並不完備,當事人無法依據《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來說服法院更積極地排除違法證據,國家整體而言也尚未為防免酷刑發生、修復因酷刑所生損害,負起責任。
 

🟠 參加這場焦點討論會後,可以獲得什麼?

☆帶回教學投影片及學習單、用最新的司法實務訊息及相關法律知識,使學習更具現實連結感

 

🟠 這場活動的內容核心是什麼?

☆蘇建和三人從18歲至今,為何還無法告別冤案、酷刑被害人的身份,回歸清白、普通的日常?我們想帶領參加者(教師)分析案例判決文書裡面「重點中的重點」

 

🟠 為何選擇蘇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纏訟案件,數量如何?蘇案特殊嗎?

☆在「社會生活的組織及制度」的範疇內,我們選擇「蘇建和案」作為案例,希望能跟教師一起討論如何帶領學生學習關於正義的思辨~【法庭上的正義追尋:探究蘇案】

 

🟠邀請冤錯案當事人分享,在提問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蘇案講座行前準備,例如課程大概會是怎樣的流程?時間應該做怎樣的分配?有沒有播放影片的需要?課前給學生自行觀看?或是全班一起看?等等司改會跟各校合作過的經驗,可以提供給老師參考

401 臺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電話: 法務專員 張家綺(04)2329-237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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